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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经营!!

目前发行人有一家子公司A,发行人持有其70%的股权,但是这家公司完全承包给另一家X公司经营,财务和经营决策权均属于X公司,A公司只是每年收取固定数额的报酬(类似租金)。

目前还未改制,审计时拟不将子公司A纳入合并范围,请问发行人是否需要披露子公司A的环评情况???如果不需披露,那么如果X公司根本就未去做环评,这样会影响集团的上市么?既然风险都转移了,他的合规性应该跟我没关系了吧?

谢谢。

可是风险已经转移了啊。。用主动披露么,还是被问到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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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几百万嘛,老板不愿意转。。。。如果不让人家承包了又要赔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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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经营对外产生债权债务应由A公司承担,而发行人持有其70%的股权,故需要披露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其是否违法违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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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取的租金对集团来说影响不大,没有其他关联交易、利益安排的情况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为啥不直接转让掉这个股权呢?这个事横在这里让人浮想联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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