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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问题,关于股份支付

目前结构,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持股公司持有60%,投资机构持40%。

计划2012年年初,管理层持股公司进行增资,扩大股比,投资机构不增。管理层持股公司的增持所需现金,是由新纳入激励范围的员工增资持股公司时所认缴的现金。

假设此次增资,价格为2元/股。

公司计划2012年第三季度进行B轮融资,老股东都不参与,完全有另一家投资机构增资,假设价格在5元/股。

计划2013年报会。请问上述情况下,要适用股份支付吗?差价就是3元/股?有没有变通办法,以不产生股份支付的影响。

谢谢达人指点,支招!

关于价格的差异,最好能够有比较有力的证据或者情况说明合理性,否则应当容易认定为股份支付。
解决方案:1、将价格做平,跟PE价格做成一样
          2、将时间点再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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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证监会重点关注的股份支付。貌似会里没有六个月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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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完全符合股份支付条件:1、以换取服务为目的,本案例中是对高管的服务进行股份支付;2、对价,5元的入股价格作为PE价格。而且重点审核是最近一年一期,正好落在期间内。而且不符合排除股份支付的条件:(1)公司实施虚拟股权计划,在申报前落定的,或对股权进行清晰规范、解决代持的;(2) 取消境外上市,将相关股权转回的;(3) 继承、分割、赠与、亲属之间转让(即使亲属也在公司任职的);(4) 资产重组(如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或资产整合过程中的补偿;(5) 全体股东的配股等情形。走股份支付比较安全。希望高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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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几位!看来B轮融资能不做就不做了,保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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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会里对这个把握是六个月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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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差半年,如果能就对应时点的公允价值解释自圆其说就可以。为保险起见,走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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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选择好公允价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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