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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创业板申报预留财务数据有效期

求教各位,目前只在保代培训中找到发行部明确说了不再预留3个月,财务数据只要在有效期内均可申报;但有一项目会计师说他们现在有项目已被告知创业板也不预留三个月了。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09]19号文中的预留规定被取消了吗?谢谢关注。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 4 号
七、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7号)及证监会公告〔2009〕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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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6个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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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有没有谁知道啊?说下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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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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