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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考核有望引入经济增加值指标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一次会议上表示,下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考核办法,既要考虑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也要考虑资本成本,综合考量167家中央企业资本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创造。
“有利润的企业并不一定创造价值。”黄淑和说。他指出,目前考核中央企业的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现阶段强调这两项指标很重要,但经济增加值指标更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经济增加值是企业税后净营运利润减去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的机会成本后的所得,它强调企业经营所使用的资本和债务是有成本的,第一次把机会成本和实际成本结合起来,强化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这个目标。
黄淑和说,国资委2004年用经济增加值指标对全部中央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结果显示,183家企业中,2003年净利润为正的企业有156家,亏损的有27家;但经济增加值为正的企业只有49家,为负的企业占到134家。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一位官员日前透露,根据2005年的业绩,已有一半以上的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为正,在央企考核中引入经济增加值指标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黄淑和同时指出,下一步考核将进一步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制度,要积极研究把上市公司市值纳入考核的方法,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股东回报意识和资本成本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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