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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目前正在紧张筹建,该基金将以公司型形式设立,相关人员正陆续到位:董事会将由来自央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证监会方面由风险处置办公室有关人员参与该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用于弥补证券公司在撤销、关闭和破产时产生的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缺口等,以维护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和投资者信心,其相关管理办法将在时机成熟时予以公布。 关于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已经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新增加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建的资金组成。”据了解,其他资金来源大致有三类:一是由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中所明确的,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二是主要取自于印花税的财政资金;三是央行提供的基础货币。由证券公司承担该基金部分资金来源符合国际惯例,但由于市场持续低迷使传统业务收入下滑,再加上监管部门近两年一直加大力度对违规券商进行综合治理,有的券商的自营、委托理财等业务已陷于停顿,指望生计困难的券商足额缴纳这笔资金显然不现实。 日前,在银行间市场率先披露半年报的26家券商中,就有6成券商上半年亏损,合计净利润亏损逾6亿元。来自券商方面的消息也证实,目前它们还未收到要求缴纳这笔资金的通知。 在规定证券发行申购资金冻结利息作为该基金来源之一的通知出台后,只有南京港因新股发行产生161万元的冻结利息。 投行人士称,该通知出台之前的证券发行冻结利息主要由承销机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分别获得,而将纳入该基金的只可能是证券交易所享有的那部分,但这笔钱的金额、用途从未公开过。 因此,来自央行的基础货币和财政资金将成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重要启动资金,其他渠道的资金将视情况陆续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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