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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的某些投行部门,
为了降低成本,
在招聘人员的时候,
声称新进员工都要进行一段时期的“实习”,
比如两三个月,
实习期满后再签正式合同,
而“实习期”内无工资或工资很低。
然而“实习期”满后,
公司又以种种理由让员工等待,
直到最后告知员工无法签劳动合同。
西南证券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目前,当事人已经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立案,
劳动监察部门告诫劳动者,
实习合同只适用于有学籍管理的在校生,
社会人士工作只能而且必须签正式劳动合同,
否则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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