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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出资单位互相拆借搞集资,使企业单位之间的债务链越拉越长,强要钱硬逼债的比比皆是,有强行划账封存资产的,还有带走债务人的。许多债权单位上诉至省、市、县三级法院。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该院1994年上半年就受理了47个单位的54笔集资纠纷案,总金额达24亿元,一些组织职工参与集资的领导,由于拿不回本金而被骂为“大骗子”。为此,这些领导家的彩电、冰箱被职工搬走,更有甚者,由此而产生的打架伤人事件也接连发生。江阴市某纺织物资公司的一位经理,因讨不回集资款,被一伙村民打断了肋骨。还有少数集资单位的领导吓得不敢上班,不敢回家,有的无奈只好漂流他乡。               当时,在江阴一带流传着这样一副对联:“怨声、哭声、漫骂声,声声痛心;国债、私债、企业债,债债逼身!”人们怨声载道,说这次集资带来的危害远远超过1991年那场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              7月13日,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听取了省纪委的汇报后,立即决定将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列为全省第一大案,坚决彻底查处。7月15日,一支由省纪委副书记李奎顺为组长,公检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直赴无锡。在深圳躲债的邓斌闻到风声后,如惊弓之鸟,急忙向北京的上司汇报。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李敏,总经理李明得报后,火速南下深圳,一面商量对策,一面为邓斌撑腰打气。7月19日上午,兴隆公司派出的人员企图把新兴公司的账册运往北京。江苏省调查组组长李奎顺得到消息后,当即立断,比兴隆公司人员提前1时,依法查封了账册。7月28日9时,公安人员在上海机场拘捕了邓斌,9月5日下午,公安人员在北京拘捕了韩万隆,李明。至此,新兴公司的3名首犯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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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拔起萝卜带出泥,一批贪官牵连落马             新兴公司主犯邓斌、李明、韩万隆见犯罪事实败露,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他们检举出了一批新的犯罪分子。在这些犯罪分子之中,有前无锡市副市长丁浩兴,前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家,省劳动模范和县政协副主席倪品良,北京某国家机关干部(厅局级)、上海赢得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张国赢,原纺织工业部生产司副司长、北京华诚纺织总公司总经理周涵眷,北京兴隆公司董事长李敏(副厅级),上海电器物资供销公司经理汪曾祥,副总经理沙页麟,无锡市郊郊区山北乡山北村村长、会龙公司总经理谈根法……。根据他们的线索,又查出了原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巨额公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重大犯罪事实。据统计,因这起非法集资案而引发的案中案多达84件,全案必须追究纪律处分的的党员干部12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5人;因严重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干部6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9人。              1995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江苏省无锡市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的6名主犯的判决结果:邓斌、姚静漪被判处死刑,董桂芬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韩万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金惠珍、戴宝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事10年和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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