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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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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中国改革的一块"硬骨头",我们曾在从1956年直到80年代中期以多种方式进行了"放权让利"的改革。但是,由于没有抓住要领,总是劳而无功。1987年7月由世界银行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召开的、有管理学大师德鲁克(Peter Drucker)和如陈清泰、周小川、郭树清等中国专家参加的国有企业改革讨论会("钓鱼台会议")根据企业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国际经验对与国企改革有关的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弄清了从现代公司的基本架构到养老金基金持股的社会意义等有关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4],才为国企改革走出"放权让利"的误区和进入制度创新的正轨铺平了道路。1994年召开的,有国际知名学者哈特(Oliver Hart)、米尔格罗姆(Paul Milgrom)、麦金农(Ronald I. Mckinnon)、刘遵义(Lawrence Lau)、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和中国经济学家吴敬琏、陈清泰、周小川、钱颖一、李剑阁、吴晓灵、谢平等参加的"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京伦会议")深入探讨了我国企业改革的多方面问题。虽然要使人们普遍接受它所提出的一些重要观点(国有企业应当改组为多元持股的现代公司,这些公司必须确立有效的公司治理,资不抵债的企业应当在债权人的监督下进行重组等等)并付诸实践还是若干年以后的事情,但是这些理论分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实施办法确立了基本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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