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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设立合伙制PE一亿,GP是个人好还是合伙制公司好?

最近拟设立一亿的私募股权基金。站的GP的角度,GP是个人好还是合伙制的公司好?如果是个人GP,2%的基金管理费收入要打45%的个人所得税,几年后基金利润提成20%(如利润1亿,提成2000万),需要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合伙制GP,基金管理费收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交很多(成本化费用化),20%的提成(如2000万)也相应到了合伙制公司的下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再股东分红,不知道股东分红要交多少税?这样总的算下来,在GP的角度哪种形式更好?谢谢各位!诚心请教!联系请发charlieyyf@yahoo.com.cn

合伙制的公司?是指用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GP么?如果是,那么合伙制的企业(非公司)也抵扣不了多少费用,也不用缴纳所得税,还是得合伙人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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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fushengbin


    嗯,知道了~一般都是自然人作为G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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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吧。很难概括起来,一般小一点的基金都是自然人,管理比较规范,规模比较大的一般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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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kuhasu


    天津有什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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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还是个人做GP比较好,你注册个企业做GP还是一样得缴税,企业纳税了,你个人还得再缴税,天朝就是税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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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个税和高管个税全免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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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具体是什么地方性的政策么,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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