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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招商地产于1993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当时聘请的保荐人是招商证券。但二者均属于央企—招商集团控制的企业,可以说二者是兄弟企业,请问,有无约束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联关系的硬性规定?保荐书中倒是专门有一部分披露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系。

不明白你的具体意思?招商地产的案例太早了,中国资本市场自那时到现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如果就关联关系来讲,目前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不知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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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联合保荐的案例不少,只是你说的具有关联关系的联保并不多。一般情况下,联合保荐有两种情况:1、很大的项目,比如近期发行的中国水利等,需要联合保荐;2、处于某种利益安排,比如某家证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较多产业,其旗下证券公司与对方合作保荐,为了打响品牌需要。但实际当中操作的可行性不高。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家券商在保荐之前存在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形,大多会选择避免联合保荐,一方面增加两个通道资源,另一方面会增加很多麻烦。如此不如把该项目转给第三方作为利益交换等安排,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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