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一)案惊中外
1999年1月10日,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信)在中外债权人面前宣布将申请破产。1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对外公告,经审查,广信及其全部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凭公司、广信深圳公司等4家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境内外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由法院指定的算清组接管破产企业。 从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广信关闭清算至宣布破产时的初步清算结果是:广信清产核资后的总资产214..71亿元,负债361.45亿元,资不抵债146.94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高达159亿元,更有境外或有债务147亿元,涉及130多家境外银行和机构,事实上,到1999年4月15日申报债权期届满为止,广信共有540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数额470.25亿元,其中境内债权人365家,146.84亿元,境外债权人175家,323.41元。估计破产后的清偿率不足5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