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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题

请教:1.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生效后,是否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全部由省级部门负责,并不再区分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提到的“1项发明专利或者6项其他专利”在实务中是否是必须的?
     请同仁予以指导!多谢!

实务中是打分,超过70分就拿认定为高新企业,发明专利等占了30分,如果没有此项,通过的难度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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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2008年的上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尽管它也是由各省级的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个部门组成的认定办认定的,且证书上盖的也是这个四个部门的章,但要报国家科技部备案),只有这个国家级的高新企业才能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另外各省市自己也可以评定自己级别的高企,比如深圳市目前都还在评市级的高企,可以享受深圳市规定的一些优惠政策;
2、专利等核心知识产权是必需条件,企业要是没有核心知识产权,那不可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核心知识产权不仅仅包括专利等上面列示的东东,也包括非专利技术,但你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专利等硬件的话,你要有足够的证明材料来证明你拥有核心知识产权,还要看评审专家是否能认可你的证明材料,总之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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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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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国家级,虽然有的地方如深圳也还有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评定,但只有国家级才有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由地方认定,报国家科技部审定。
2、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项发明专利或者6项其他专利(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必须要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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