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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两种方法
第一,债务转让应取得债权人同意,若债权人能联系上,可征得其同意,然后向其支付10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
第二、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转化为自然债。不用偿还也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是否侵害国家利益等,这个不用过多担心。这种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对国有企业和民企同等保护,不存在民企欠钱就上升到损害国有企业国资利益的说法。
损害国资利益,主要是在改制、转让等,要履行评估、产权所挂牌等手续。
这属于普通的民事关系,不用上纲上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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