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疑问
下一主题: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问题
返回列表 发帖
我只知道《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TOP

返回列表
上一主题: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疑问
下一主题: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