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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说法是对的。国外基金是承诺制的,需要钱的时候要call投资人(LP),投资人会把承诺的钱,投资到需要投资的企业,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中,GP根本就没有碰到过钱。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一个基金比如投资期5年,某投资人投资1千万美金,也就是一年约200万美金,承诺资金没有投资的企业上面,就得自己理财,这个自己来负责了,还有退出,是不是能循环投资,还是只能退出就必须返还给投资人?这个是waterfull的规定,美国有的是拿上市公司股票,有的是直接拿钱。

国内现在的做法是托管,就是钱先到托管银行帐,比如30%,这个是银行托管的,只GP也是不能动的。必须得到LP的同意。就是,GP给LP发信息,LP的委员会签字,银行放款至指定账户。

国内似乎很多是在拿到投资人钱,还没有投到项目上面,则做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如股票基金债券等等,这个是GP来做的。这个显然跟专业性有点点冲突,但是很多的GP本来就在二级市场打滚多年。这个短期理财也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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