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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商业企业平销返利,往往存在保底销售额,必须在合同明确约定,在产品售出后,在达到约定标准后,可计量、可确认时预提时没问题的;


2、针对小部分经销品牌的返利如果在经销合同中没有约定,由于这部分供应商量大但销售量不稳定、个人认为以收付实现制更为妥当,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的时间、原则;2、可根据双方书面确认文字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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