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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成为控股股东不存在不行的问题,股东大会通过则可;审核方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需要上市部审核、豁免要约收购,同时以现金认购定向增发需要发行部审核,需要保代签字。
以现金认购成为控股股东与借壳不同,所谓借壳是以资产认购(可以配以一定现金)、用于支付的资产实现上市。以现金收购上市公司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控股股东不计划退出,希望寻求合作、共谋大业的情形,且上市公司需要现金;换一种审核的角度说,就是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需要募投项目,而楼主说的这种情形,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则还需要说明控制权变更后的发展规划——这就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披露相应内容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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