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如果只是把住所从A市迁入B市,只要办理变更住所的变更手续就行,不算法律层面上的新设。如果把设在A市的公司注销,在B市重新设立,肯定属于新设。
在A市注销程序肯定要履行相关的税务清缴手续,具体的程序,咨询当地的工商、税务部门,各地的情况会有差别。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