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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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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合并日为准,即10月31日。因为为同一控制下合并,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 因为你这个不符合特殊重组,按10月30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计税基础。实务中怎么操作问事务所。
3. B还是有法人地位,如果协议中并未约定,应由B继续履行纳税义务。如果有约定,等于B欠A一笔债,可抵消收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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