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1. 工商局不认账;
2. 股东出资不实;
3. 当时怎么就确认该技术是由股东投入的?权属如何证明?
4. 解决办法:
在方案三的基础上补做股东会决议,两个事项:评估调账;评估增值归某一股东独享。
方案不利的地方:一是证监会会要求解释,为什么要归某一股东独享(不要牵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从奖励股东贡献角度出发);二是该股东面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个比较麻烦。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