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23459
- 帖子
- 302
- 主题
- 9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4-8-4
|
Hou总,我来帮那家企业辩论一下哈
两次分红共分走8320万元和两次审计的净利润一共才8187.04万元,这是不矛盾的。
如果在第一次审计之前(08年初前),该公司账面上就有非常多的未分配利润的话,是完全可以分走超过这两次审计的净利润之和的。
同理,在1月份和4月份连分两次,而很可能该公司所得税还未汇算清缴完,以及4月份那次,也可能存在解释。
如果是对上一年度以前的未分配利润分红,分红时还没完成上一年度汇算清缴也是可以的吧?另在审计基准日前,就由股东会做出了分红决议,那在基准日该笔分红应该是已挂在负债上了。
最后,评估所得的值理论上与分红多少是没什么关系的,因为评估主要看得还是重置成本和未来收益能力。
呵呵,仅是针对Hou总的讨论做些可能的说明哈,其实如此超分,我也觉得值得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