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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规定,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是可以入股组成股份公司啊。但是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不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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