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债期货市场设计有缺限 我国的国债期货市场,是在1993年下半年股市扩张受阻、国债现货扩大发行困难的背景下,由市场组织者作为活跃现货市场、带动一级市场的一项金融创新业务而推出的。推出伊始,由于人们对国债期货在实质上缺乏需求,在实际运作上又相当陌生,交易极其清淡。因此,提高国债期货的交易量,增进投资者对这一市场的兴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市场组织者首要任务。在对市场规模即交易量的追求中,交易所的利益动机与期市的扩张不幸地揉合在一起,由此带来了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是各交易所、交易中心纷纷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并互相分割,十分不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二是由于交易量与各交易所的利益直接相关,使各交易所竞相在提高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上下功夫,而忽略了监管,从而给了投机者提供了兴风作浪的空间。“327”事件的爆发,可以说是国债期市以来有关国债期市交易制度设计及监控机制上存在问题的总暴露。
1、国债期货交易制度设计上有缺限
“327”事件正好发生在最早推出国债期货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事件发生之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期货交易的监控制度方面存在诸如保证金比率过低、没有涨(跌)停板制度、缺乏客户持仓限额规定、没有建立期货交易风险基金及对各品种最高持仓限额管理不严、国债期货资金使用管理乏力等问题。 |